P Line是一个可以由DSP上报给MLC的数据字段。 它代表 Record 的录音所有者。 这可能不一定是将录音商业化的一方,而且这个方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P Line是一个可以由DSP上报给MLC的数据字段。 它代表 Record 的录音所有者。 这可能不一定是将录音商业化的一方,而且这个方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CMO 是管理其成员集体权利的组织。 在音乐行业,CMO 的例子有表演权组织、机械权组织和表演者权利组织。 当 MLC 提到 CMO 时,通常是在美国以外的机械权利组织的背景下,例如英国的 MCPS、澳大利亚的 AMCOS 或墨西哥的 SACM。
有时也称为乐曲或歌曲,音乐作品由音乐组成,包括任何伴随的歌词。 音乐作品可以体现在录音中,但从版权的角度来看与录音不同。
录音是录制一系列音乐、口语或其他声音的结果。 录音可以体现音乐作品,但与音乐作品不同。 有时人们将其称为轨道。
音乐视频是一种视听媒体,通常由一个录音组成,其中包含一个音乐作品。 从历史上看,这些是在 MTV 等视频频道上观看的。 今天,它们在各种视频平台上播放,例如 YouTube。
版权是法律对固定在有形表达媒介上的原创作品给予的一种保护形式。 在美国和大多数其他国家/地区,固定在乐谱系统或纸上或录音中的音乐作品可能受版权法保护。 录音可单独受版权法保护。 版权保护适用于已向公众提供或无法获得的音乐作品和录音。
词曲作者是将他们的创造性才能应用于创作音乐作品、创作音乐,有时还创作歌词的人,通常采用流行音乐风格(例如摇滚、乡村、嘻哈、流行)。 作曲家是将他们的创作才能运用到音乐作品创作中的人,通常以古典或爵士音乐风格创作音乐。 作词家是将他们的创作才能运用到音乐作品的创作中的人,写歌词,跨越包括音乐剧在内的多种音乐风格。
统称词曲作者、作曲家和作词家的一种简写方式是将他们称为 作家 。 作家可能是音乐作品的唯一创作者,也可能与其他人合作创作。 作家也可能是录音艺术家。
如果歌曲作者、作曲家和作词人保留在 MLC 注册任何自己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并直接或通过业务经理、会计师、律师或其他代表/代理人收取自己的机械版税,则他们是“自我管理的” .
已将其在美国注册其音乐作品和收取机械版税的权利转让给音乐出版商或管理员的词曲作者、作曲家和作词家无需成为 MLC 的成员。 他们的出版商或管理员将处理收集和注册。 如果词曲作者、作曲家或作词家以任何身份与音乐出版商或管理员合作,他们应在成为 MLC 成员之前与该音乐出版商或管理员核实。
录音艺术家将他们的创作才能应用于录音的创作。 录音艺术家可能是录音的唯一创作者,也可能与制作人和其他录音艺术家合作创作。 录音艺术家也可以是词曲作者、作曲家或作词家。
唱片公司是将其资源投资于录音和音乐视频资产的创作、推广、收购和/或许可,并在这些资产被商业开发时获得收入的实体。
音乐发行商或音乐聚合商是将其资源投资于录音和音乐视频资产的发行并在这些资产被流式传输、下载或实物出售时获得收入的实体。 唱片发行商与唱片公司或自行发行的艺术家签订发行协议。 在某些情况下,唱片发行商可能是一家全球娱乐公司的一个部门,该公司也拥有唱片公司。 在其他情况下,它可能是一家独立的公司。
数字服务提供商是一个实体,将其资源投资于技术平台的开发、推广和使用,以流或下载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录音,并从消费者订阅服务或付费广告的广告商中获得收入服务的消费者。
数字服务提供商可以向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用户体验:
交互式流: 录音的数字传输,消费者可以控制要流式传输的录音以及 流 式传输的顺序。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 Spotify 和 Apple Music 提供的用户体验。
永久下载: 以下载的形式对录音进行数字传输,消费者可以无限制地控制访问它的次数。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可在 iTunes Store 中下载的录音。
有限下载: 一种录音的数字传输,消费者对其访问时间长度或访问次数的控制有限。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 Spotify 和 Apple Music 可供离线访问的录音。
非交互式流: 一种录音的数字传输,消费者可以有限地控制要流式传输的录音、出现的顺序以及流式传输的次数,类似于无线电广播。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 Pandora Radio 和 SiriusXM 提供的用户体验。
MLC 为交互式流、有限下载和永久下载向数字服务提供商授予许可,并从他们那里收集和分配版税。 MLC 不向数字服务提供商授予非交互式流的许可,也不向其收取版税。
机械许可是以物理或数字唱片的形式复制和分发音乐作品的许可。 物理唱片的一个例子是 CD 或黑胶唱片上的录音。 数字录音的示例是作为交互式流、有限下载或永久下载提供的录音。 如果音乐作品受版权法保护,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分发即构成侵犯版权。
机械许可证可以通过申请许可证的一方和授予许可证的一方之间自愿协商的许可证获得,或者通过使用“强制”许可证。 美国版权法第 115 条规定了强制许可(有时也称为“法定许可”),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则意味着希望获得许可的一方依法获得许可,无论版权所有者想要什么,只要他们遵守有关许可操作的法律规定的规则。 法律规定了资格要求和义务。
机械许可要求向音乐作品的版权所有者或管理员支付机械版税。 在自愿协商的许可的情况下,许可费率是协商的。 在强制许可的情况下,费率由版权费委员会(称为 CRB)设定,该委员会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内的三名法官组成。
有关制作和分发实体录音制品的强制机械许可的更多信息,请阅读版权局通告
由 MLC 管理的一揽子许可是一项强制许可,允许 DSP 制作和分发有资格获得强制机械许可的每部音乐作品的数字唱片,前提是 DSP 为其使用音乐作品支付版税并遵守各种要求,例如报告使用了哪些作品的详细信息。 DSP 只需要获得一个许可,即一揽子许可,而不是根据音乐作品逐份获得许可。
公开表演许可证是允许在向公众开放的地方或在正常家庭和朋友圈子之外聚集了大量人员的地方表演作品。 它包括传播或广播作品,无论公众是否能够接收表演,都可以在同一地点或异地同时或不同时间接收。 MLC 不涉及公共表演许可或版税。
表演音乐作品的公共表演许可证通常由表演权利组织授予,如 ASCAP 和 BMI ,作为一揽子许可证。 这些组织从负责呈现表演的实体(例如广播电台、夜总会和数字服务提供商)收取表演版税,并将其支付给词曲作者、作曲家、词作者和音乐出版商。
根据美国版权法第 114 条,通过数字传输进行录音的公开表演许可通常作为强制许可授予。 这些许可由 SoundExchange 管理 ,该公司还从非交互式数字服务提供商(包括网络广播和卫星广播)收取版税,并将其支付给艺术家和录音版权所有者。
同步许可是将音乐作品和/或录音合并到视听作品中的许可,例如电影、电视节目、视频游戏或音乐视频。 将音乐融入视听作品的另一个例子是 YouTube 等平台用户创建和发布的视频内容。 MLC 不涉及同步许可或版税。
有时也称为母版版税,唱片版税是唱片公司根据他们之间的法律协议向艺术家支付的款项。 它们通常涉及唱片公司向艺术家支付其从包含艺术家表演的录音和音乐视频的复制、发行或许可中获得的部分收入。 对于自行发行的艺术家,唱片版税收入通常直接从唱片发行商流向艺术家。 MLC 不涉及唱片版税。
2018 年的 Orrin G. Hatch-Bob Goodlatte 音乐现代化法案 (MMA) 或简称“音乐现代化法案”,是几十年来最重要的版权立法,并更新了我们现行的法律,以反映现代消费者的偏好和技术发展音乐市场。 众议院和参议院都一致支持该法案。 该法律分为三个关键标题:第一篇——音乐作品现代化法案; 第二章——经典保护和访问法; 和 Title III——音乐制作人分配法。
该法案的第一章,即《音乐作品现代化法案》,取代了现有的用于制作和发行音乐作品的逐首歌曲强制许可结构,为数字音乐提供商制作和分发数字唱片交付(例如,永久下载、有限下载或交互式流)。 它还建立了一个机械许可集体来管理一揽子许可,以及一个数字被许可人协调员来协调被许可人的活动并指定一名代表作为集体董事会的无投票权成员。
音乐出版商是将其资源投资于音乐作品资产的创作、推广、收购、许可和/或管理,并在这些资产被商业利用时获得收入的实体。
管理员是代表其出版商、词曲作者、作曲家和作词家客户从事音乐出版商通常会进行的多种管理活动的实体。
音乐作品由国际标准音乐作品代码 (ISWC) 标识。 ISWC 是分配给音乐作品的唯一 11 个字符的国际标识符。 例如,由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创作的音乐作品“昨天”的 ISWC T-801.412.391-3。 ISWC 可以识别任何给定版本的唱片中包含的音乐作品,因此即使“昨天”已经被许多不同的艺术家录制了数千次,唱片中包含的音乐作品的 ISWC 应该保持不变。 当需要跟踪或管理与音乐作品相关的活动或信息时,例如在处理公开表演或机械版税时,ISWC 会很有帮助。 它是在音乐作品第一次在合格的 ISWC 机构注册时分配的。 在美国, 当音乐作品在美国表演权组织之一注册时,就会分配 ISWC。
在相关方信息 (IPI) 标准中确定了对音乐作品感兴趣的各方,例如词曲作者、作曲家、词作者和音乐出版商。 标准中的一个标识符是 IP 基数。 这标识了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相关标识符(IP 名称编号)表示特定的公共身份,例如与 IP 基本编号相关的舞台名称或作者笔名。 例如,俗称普林斯的作曲家,作为自然人会给他分配一个IP Base Number,有多个相关的IP Name Number,一个是“Prince”这个名字,一个是“Nelson Prince Rogers”这个名字。 IPI 标准被世界各地的表演权组织广泛使用,以确保他们支付的版税被传送到适当的一方。 它是词曲作者、作曲家、词作者或其他权利人首次在表演权组织注册时分配的,随后在该组织注册时与相关音乐作品相关联。 欲了解更多信息,
录音和音乐视频使用国际标准录音代码 (ISRC) 进行标识。 ISRC 是分配给每个版本的录音或音乐视频的唯一 12 个字符的国际标识符。 例如,披头士乐队的《昨天》(1965)的录音有 ISRC GBAYE6500521,猫王版的《昨天》(1969)有不同的 ISRC USRC16908444,马文·盖伊的《昨天》(1970)的录音也有不同的 ISRC USMO17000287。 当需要跟踪或管理与录音或音乐视频相关的活动或信息时,例如在处理数字流或下载时,ISRC 会很有帮助。 它通常在制作过程中由唱片公司指定,但对于自己动手录音的艺术家,其录音不受唱片公司的监督, 它可能由授权的 ISRC 经理分配,例如音乐发行商或元数据管理公司。 在唱片公司或 ISRC 经理分配 ISRC 之前,它必须从国家 ISRC 机构获得注册人代码。 在美国,该机构是 RIAA。
可以使用国际标准名称标识符 (ISNI) 来识别创意作品的贡献者和活跃于其发行中的那些人(例如词曲作者/作曲家、唱片艺术家、音乐出版商和唱片公司)的公共身份。 Beethoven、The Rolling Stones、Atlantic Records 和 Warner Chappell 都有 ISNI。 它最初是作为识别所有创意作品的贡献者的通用工具而开发的,尽管它的早期应用是识别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本作品的创作者。 当审查来自批准的数据贡献者的数据时,在中央数据库中分配 ISNI 代码,并在将新名称与现有名称匹配时获得高度信任。 ISNI 国际机构(一家总部位于英国的非营利公司)作为注册机构,并指定注册机构。 许多词曲作者、作曲家、词作者和录音艺术家都有 ISNI,因为他们的音乐已被编入图书馆。
如果音乐作品不再受版权保护或不符合版权保护的要求,则该音乐作品属于公有领域。 公共领域的作品可以在未经前版权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自由使用。 公共领域的音乐作品可以作为唱片复制和分发,无需机械许可和版税。 确定音乐作品是否属于公共领域通常很复杂。